中国城市中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合是新型城镇化的重大议题。外来人口主要是指由于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户口管理制度,在城市工作、居住但没有获得当地城市户籍,因而不能在城市定居的异地迁徙农业转移人口,俗称农民工。外来人口的主体来自异地乡村,他们在乡村-城市之间流动,所以也被称为流动人口。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外来人口中的成分发生了很大变化,中高学历,城-城移民人口日益增多,其群体已经具有长久聚居城市的新趋向。因此,本书部分章节采用“新移民”这一概念,以覆盖传统外来人口概念未能包含的人员。由于绝大多数外来人口属于异地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他们没有当地城市居民的身份,因而在进入城市后存在比较突出的社会融合问题。为促进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合,国家提出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发展目标,强调外来人口的社会保障权益,并要求在2020年前促进1亿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在迁入地的户籍转化。然而,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人口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受到多维度的制约。从大量研究外来人口社会融合的文献看,涉及制度接纳、市场接纳、结构融合、文化适应、身份认同和居住混合等多方面。本书使用融合而不是融入,就是强调外来人口和本地人口相互整合的过程,而非外来人口单方面进入和适应城市社会。本书亦特别关注工作场所以外居住区的社会融合。在众多的维度中,着重分析结构融合,即在所住地的社会交往和社区参与,并对外来人口集聚的城中村特别予以关注。
西方国家关于社会融合的研究,多源于关注少数族裔的社会排斥及其居住分异。至于族裔聚居区对社会融合的作用,学界存有争议。空间同化的观点认为混居是少数族裔向主流流动的标志,而分割式同化的观点则认为少数族裔聚居区为他们提供了适应城市生活的场所,有助于其在代际流动时获得向上流动的机会。这些结论来自特定国家和特定族裔聚居区研究,未必能够运用到中国国内的人口流动研究中。
本书对中国城市中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合做了深入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特别是对外来人口的邻里交往、社会参与、居住稳定性、居住满意度和融合的关系、定居意愿、融合的需求,以及在城中村的社会融合做了考察。在本研究中,我们特别注意区分治理层面的社会整合(涉及外来人口的权益)、社群层面的交往和互动(涉及居住区的邻里关系)、社区空间的混居和协调(涉及居住的聚集程度)。尽管外来人口的定居意愿强烈,但是现阶段的户籍制度阻碍了农民工积累社会资本和培养邻里依恋。这反映了农民工是为了就业而迁入城市,非为享受城市生活而来到城市。因而在转型期的中国城市,邻里依恋、社会参与和定居意愿之间的关系并非是直接简单的。虽然外来务工人员愿意在城市工作中继续定居下去,而且只有极少人认为城市居民的态度“不友好”,但是他们多数只能从既有的老乡网络中获得支持,无法从社区中积累社会资本。定居的意愿更多是基于经济收入的考量。他们无法形成“新移民社区”,从而在城市政治中获得认可。这点与北美的“族裔经济社区”有着相当大的差别。在社区治理方面,因为强调居民委员会作为街道管理组织的功能,大部分农民工被排除在“社区建设”过程之外,影响到他们的社区参与。所以未来有关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的政策制定需要考虑如何促进农民工参与社区事务,如何增强农民工与本地市民的互动。
本书的特色是详尽考察外来人口的居住状况和居住满意度,进而研究社会融合的程度及其影响因素。在居住条件较差的城中村,外来租客的满意度并不是想象得那么低。在地方政府较为宽松的治理环境中,外来人口的居住满意度相对较高,因为宽松的环境有助于房东更新设施,扩建住房面积。然而,设施水平的提高并不能带来更高的满意度。因为根据我们对北上广城中村的调研,满意度也与社区归属感相关,社区归属感的缺失是外来人口社会融合的障碍。在社会融合方面,户籍等制度障碍对到城市谋生的外来人口的影响逐渐淡化,而市场因素,如收入和就业日渐取代原有的制度安排,成为影响外来人口融合的关键因素。同时,改善居住条件,并不能直接影响社会融合状况。对上海的研究,还特别进行了多维度测量,通过因子分析方法,获得社会融合的主要因子。外来人口在城市的定居意愿可以被看成社会融合的综合结果。本研究分析了不同类型的外来人口包括新移民的定居意愿,他们有着不同的融合途径。旧城改造对外来人口的融合有着很大的冲击。城中村的改造使得原租客不得不搬迁到较为偏远的地区,而正规的社区治理加强了排他性,对外来人口的融合造成困境。虽然对农民工的制度障碍逐步减少,但是非制度因素,如社区的参与和认同,依然成为外来人口社会融合的障碍。如何形成开放和包容的社区治理,依然是需要解决的问题。社会融合问题在郊区新城也依然突出。虽然在西方国家,郊区代表了相对均一的中产阶级生活方式,而中国郊区新城呈现明显的分化和异质。商品房公寓、残留的城中村和外来人口的工业社区显示出完全不同的社会融合形态。
总之,市场机制的形成为外来人口进入城市提供了渠道,无论是高层和低层的移民,他们多数通过市场嵌入城市。首先,对高层移民来说,通过市场,进一步购买相应的服务,通过新移民制度,被容纳到社会治理体系中。而处于底层的移民,因为特殊的租客身份,尚未被社区管理接纳,进入参与的管道遭到阻断,“外来者”的身份处于固化状态。事实上,尽管外来人口在日常邻里交往上相当融入居住地,但这种互动无法上升到社会治理层面,形成他们自己的社区。实现社会融合的途径应当是消除相应障碍。对城中村等半城镇化地区,以及事实上已经处于出租的物业容许依法缴税经营,同时将税收用于扩展公共服务。其次,改变社区社会治理结构。随着公共服务的推进,形成开放、包容的社区治理,以居住身份而不是住房所有权的身份参与和管理社区事务。住房所有者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成为影响社区的利益相关者之一,而不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替代社会治理。通过社区参与,加强社区认同感,促使新移民社区的“本地化”,使其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公共服务的接纳者。
最后,尽管本书对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合做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社会融合问题仍然非常复杂,还需要做长期、深入的研究。作为跨学科的城市研究,本书的特色在于把制度层面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问题从社区空间层面展开,观察社会融合如何在日常生活空间中被阻断。我们的视角既关注邻里,又超越社区互动,不局限于户口身份的转换和服务均等的市民化的话语,将制度要素放在社区空间上,同时把外来人口的社会融合置于中国城市转型的大背景下进行思考。
本书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2011年重大项目“中国城市外来人口聚居区的社会融合研究”(11JJD840015)的成果,也是集体劳动的结晶。本书作者分工如下:第一章,吴缚龙;第二章,刘于琪、刘晔、李志刚;第三章,吴缚龙;第四章,李志刚、吴缚龙;第五章,刘于琪、李志刚、刘晔;第六章,李志刚、吴缚龙;第七章,汪明峰、程红、宁越敏;第八章,刘于琪、吴缚龙;第九章,黄宁莺、郭为桂;第十章,沈洁;第十一章,宁越敏、杨传开。本书第三章曾发表在Urban Affairs Review,第五章的撰写基于 Rural Migrants in Urban China中相应一章,感谢刘于琪对这两章的翻译,并对前十章的文字进行修订。宁越敏对全书进行了最后的校对和统稿。
伦敦大学学院巴特雷特规划讲座教授吴缚龙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教授 宁越敏